译文
刘羽冲,沧州人,性格孤僻,喜欢谈论古代的典章制度,但实际上他的想法迂腐不切实际,难以施行。他偶然得到一本古代兵书,埋头苦读了一年,感觉自己可以统领十万大军。正巧当时乡里出现土匪,他就自己训练乡兵与土匪战斗,结果全队溃败,自己也差点被俘。后来他又得到一本古代水利书,又埋头苦读了一年,认为自己可以使千里之地变成沃土。他绘好了图并写好说明呈给州官。州官也是个好事者,就派他在一个村子来尝试改造,结果刚挖好沟渠,大水就来了,顺着沟渠灌进村子,村民几乎都被淹死。从此他抑郁不乐,总是独自在庭院里漫步,边走边摇头叹息:“古人怎么会欺骗我呢?”像这样每天喃喃自语千百遍,只说这六个字。不
本文借刘羽冲泥古致败之事,揭示“知古鉴今须通变,拘守陈法则自戕”的深刻教训。刘羽冲闭门读兵书,其机械套用古籍的行为,暴露俗儒脱离实际、唯书是从的认知缺陷。他反复喟叹“古人岂欺我哉”,更强化其执迷古籍而不知自省的愚顽形象。这则故事印证了《孟子》“尽信书则不如无书”的辩证思维,警示后人治学行事当“因时损益”,若将典籍教条化,反会陷入“以书害实”的困境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